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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环保系统基本信息

部门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办 公 室
政务大厅

 0532-82877044
 0532-82870987

信访投诉
效能投诉

 0532-12369

0532-82870404

邮  编

 266003

传  真

0532-82879784

地  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39

网  址

 http://www.qepb.gov.cn

电子邮箱

 qdhbj@qepb.gov.cn

职  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拟定各阶段环境保护计划、贯彻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全市范围内的环境监察和环境执法活动、负责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调处,指导全市自然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编制并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等。

内设(下设)机构

处室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2-82877044

电子邮箱

 

传  真

 0532-82879784

地  址

 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督查、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会议组织、接待和后勤行政管理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承担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情况通报、联络等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出版规划、计划;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办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和各级环境奖励的推选工作。

处室名称

 组织人事处

办公电话

 0532-82879090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资、行政表彰、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派出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和局管干部的监督考核、职务任免、轮岗交流等工作;承办直属单位、派出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和继续教育的有关工作;负责环保系统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环保系统出国出境留学、访问、培训人员的选派、政审和办理有关手续;承办对县级市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归口管理统战、侨务、民族事务等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

处室名称

 规划与财务处

办公电话

 0532-82879563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组织编制本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绿色工程计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环保专题内容;负责环境保护统计工作;制定青岛市污染物总量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青岛市污染源治理环保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组织编制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和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参与编制市可持续发展纲要和规划;管理全市环境信息网络和环境监测网站建设;拟订和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发展规划、计划;管理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对全市排污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和行政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审计;负责局机关、部分局属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全市环保系统财务检查、审计工作。

处室名称

 科技标准处

办公电话

 0532-82870509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与技术引进;组织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和推广环境保护科技成果;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组织推动全市各行业实施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组织开展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及认证后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指导清洁生产。

处室名称

 国际合作处

办公电话

 0532-82899906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本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外围环境的监督监测工作;参与协调本市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对市内核设施安全实行监督管理。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组织环境保护系统对外合作;负责承办涉外环境污染处理工作和涉外环境保护工作。

处室名称

 政策法规处

办公电话

 0532-82888304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拟定本市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章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开展环境法制工作情况交流;负责环境政策调研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征订工作;参与环境保护普法,参与对外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保系统执法培训。

处室名称

 污染控制处

办公电话

 0532-82870978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污染源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制度;参与总量控制工作;组织环境监理和环境行政稽查工作;负责对各责任单位承担的省、市长,市、区()长环境保护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市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许可工作。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建设生态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处室名称

 自然生态保护处

办公电话

 0532-82870949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组织拟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组织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区规划;提出建设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负责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核、申报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确定市级生态示范区,审核及申报国家级、省级生态示范区;负责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确立,并负责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监督、检查及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

处室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2-82899908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政策、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导则。负责对全市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对属国家和省管理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负责对区(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处室名称

 监察室

办公电话

 0532-82870404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1、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局党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拟定全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规定,检查局机关、局属单位、派出机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监督检查局机关、局属单位、派出机构及其公务员、局管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规定的情况。
  3、检查处理局机关、局属单位、派出机构党组织以及局管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其他规定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调查处理局机关、局属单位、派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局管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环保系统行业作风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党员和国家机关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
  6、负责派出机构的监察工作;指导五市环保局监察工作。
  7、承办局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

处室名称

 机关党委

办公电话

 0532-82879418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0、完成局党组和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处室名称

 环境监察支队

办公电话

 0532-82879131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负责对全市一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依法进行处理;
  (三)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委托,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对排污者履行缴费义务和区(市)排污费征收部门依法征收排污费情况进行稽查,保障在全市范围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四)负责组织实施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度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制度;

  (五)负责全市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的审核、验收和管理,以及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控制区有关资料的统计工作;
  (六)依照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扬尘、一次性塑料餐具和塑料包装、含磷洗涤用品等的污染防治工作;
  (七)负责全市夜间建筑施工许可的核准工作;
  (八)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委托,负责对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并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九)参与较大的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纠纷、生态破坏事件、海洋污染以及环境信访等的调查处理和协调解决工作;负责全市环境监察系统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应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组织开展对生态环境和农村环境的现场监察,指导基础处置设施的建设;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现场执法活动,管理和规范现场监督执法行为;

  (十一)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区(市)环境监察部门的环境监察工作,负责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稽查和考核;负责组织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
  (十二)(限期治理等工作待市局人事处给予进一步明确。)
  (十三)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处室名称

 环境监察支队(信访处)

办公电话

 0532-82877044
 0532-82870402

电子邮箱

 qdhbj@qepb.gov.cn

传  真

 0532-82879784
 0532-82875110

0532-12369

地  址

 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负责环境信访和市、局长公开电话受理的组织办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环保热线12369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公众举报和环保110联动工作;负责对全市环境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处室名称

 环境监测中心站

办公电话

 0532-82961761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负责开展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源等环境要素的监督监测工作。同时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以及环境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处室名称

 环境信息中心

办公电话

 0532-82870801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一、根据国家环境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和地方政府对环境信息化的总体要求,制订并负责组织实施本市环境信息化工作规划。
  二、执行本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环境信息管理工作计划和环境信息网络建设任务,贯彻实施并监督国家和本省地方性的环境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在本级和下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执行。
  三、组织实施本市环境信息网络与计算机应用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市级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以及政府环境保护网站。
  四、负责本市环境信息和数据的传输、存储、加工和共享,受本级环境保护局委托进行环境信息发布。
  五、组织本市环境信息数据库建设并进行维护与管理,向上级数据库提供数据支持。
  六、负责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开发利用环境信息资源,为本市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和服务。
  七、负责对县级环境信息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业务培训与技术交流。
  八、承担本市环境信息和信息技术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省级环境信息中心和本级环境保护局委托的其它环境信息管理与技术工作。

处室名称

 宣传教育中心

办公电话

 0532-82870902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1、拟订年度环境宣传教育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2、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宣传网络,搞好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3、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宣传(纪念)活动,编辑出版环境保护报刊,向全市燃煤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和环保法规常识。
  4、负责组织拍摄环保资料、环保科普电视片、组织有关环境图片宣传资料。

处室名称

 机动车排气监控中心

办公电话

 0532-82881109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第一条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团、工会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落实上级机关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组织实施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工作,发放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合格证。
  第四条 负责在市区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进行排气污染抽检工作,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市区道路行驶机动车的抽检工作,对超标机动车依法处罚。负责对超标机动车的限期治理和复检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按照法定权限,负责对申请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业务的单位的审核、委托及检测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受委托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业务的检测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按管理权限对从事机动车排气治理与维修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负责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数据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
  第七条 组织实施清洁能源机动车的推广应用工作,承办青岛市燃气汽车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 对全市生产、销售用于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产品的单位以及相关的产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 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调查、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有关技术、政策调研工作;
  第十条 负责机动车排气污染信访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组织办理有关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第十二条 负责对全市制造、销售、使用机动车的单位执行机动车排放污染标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负责对全市车用燃料生产、销售单位执行车用燃料标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室名称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

 0532-82868860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1、组织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基础设施的建设、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
  2、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处理、处置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3、施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进行年审;
  4、对危险废物的转移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5、对新建项目的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预案进行专项审核管理;
  6、对产生、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指导及监督检查;
  7、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实行排污申报登记管理;
  8、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暂存场所进行标准化建设管理;
  9、对各区市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稽查和考核;
  10、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进行监督处理;
  11、组织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颁发上岗证,并对持证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执法检查。负责环保系统内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12、对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处置进行管理;
  13、依据《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对利用处置过的尾矿或其设施进行管理工作;
  14、编制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规划;
  15、开展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备  注


  各分局、各市环保局联系方式:

  市南分局 值班电话  82799567  传真电话 82791783
        邮箱 snhb@qepb.gov.cn  政务办理大厅 82798007
        地址 市南区伏龙路11号乙  邮编  266003

  市北分局 值班电话 传真电话    83633019 
         邮箱 sbhb@qepb.gov.cn  政务办理大厅 85801313
         地址 龙潭路7号 邮编  266022

  四方分局 值班电话  83717302    传真电话 83767727
         邮箱 sfhb@qepb.gov.cn   政务办理大厅 83752357
         地址 四方区鞍山二路46号甲 邮编  266031

  李沧分局 值班电话  84634067,88712001 传真电话 84650837
         邮箱 lchb@qepb.gov.cn  政务办理大厅 84634067
         地址 兴华路32号 邮编  266041

  崂山分局 值班电话  88993215   传真电话 88993863
         邮箱 lshb@qepb.gov.cn 政务办理大厅  88036086
         地址 银川东路27号 邮编  266061

  黄岛分局 值班电话  86894557  传真电话 86890973
         邮箱 hdhb@qepb.gov.cn  
         地址 开发区香江一路15号 邮编  266555

  城阳分局 值班电话 87868309  传真电话  87868304
         邮箱 cyhb@qepb.gov.cn 政务办理大厅 87868304
         地址 城阳区德阳路197号 邮编  266109

  即墨市环保局 值班电话  88512702  传真电话 88557021
           邮箱 jmhjbhj@public.qd.sd.cn  
           地址 即墨市新兴路67号 邮编  266200

  胶州市环保局 值班电话  87290014,87212613 传真电话 87214623
           邮箱 jzhbj@163169.net  
           地址 胶州市太平路27号 邮编  266300

  胶南市环保局 值班电话 86118011 传真电话  86117600
           邮箱 jnshb@163169.net  
           地址 胶南市珠海路51号 邮编 266400

  平度市环保局 值班电话 88372336 传真电话 88372336
           邮箱 pdhbj@163169.net  
           地址 平度市郑州路408号 邮编 266700

  莱西市环保局 值班电话  88435063  传真电话 88435542
           邮箱 lxepa@yahoo.com.cn  
           地址 莱西市威海东路27号 邮编  26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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